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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費標準

 

§  收費標準

一、有健保卡病患依據全民健保居家照護費用支付標準:

      (屬福保、榮民及重大傷病者免繳部份負擔)

       護理師訪視費:自費5%部份負擔

       醫師師訪視費:自費5%部份負擔

二、無健保卡病患,需全額自付護理費、醫師訪視費。

三、交通費

      交通費計算方式:(車資標準以往返之公里數計算)

 15公里內以150元計算 (來回價錢)

 超過15公里,每公里以10元計算。